记者昨天从人社部门获悉,《合肥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方案》已经于近日印发,合肥市将开展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此举将进一步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管理方案》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应至少设立1名劳资专管员,并在项目开工前将劳资专管员信息表报属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在建工程项目应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安排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简易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简易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
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
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管理方案》规定,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按规定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划拨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将工资卡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制作农民工工资卡领取登记表。农民工工资要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
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考勤情况,按月制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提高标准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管理方案》规定,人社、住建等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标准化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各级住建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按规定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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